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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锐捷:充分保障农民的“三大权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11-27    资讯整理:华农网        
导读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与全面实现小康,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原农业部经管司巡视员、研究员关锐捷的观点是:应当明确“促进产业集聚,改善生态环境,提升生活质量,确保经济增长,促进社会和谐”的建设目标,充分挖掘自然资源、现代农业、乡村旅游、闲置农宅、乡村文化五大潜力,注重“五生”,实现“五美”。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与全面实现小康,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原农业部经管司巡视员、研究员关锐捷的观点是:应当明确“促进产业集聚,改善生态环境,提升生活质量,确保经济增长,促进社会和谐”的建设目标,充分挖掘自然资源、现代农业、乡村旅游、闲置农宅、乡村文化五大潜力,注重“五生”,实现“五美”。

    农村产业拓展能力的持续提升,是实现产业兴旺的基础。关锐捷认为,现代农业产业的提升与创新,要为城乡居民提供优质适销农产品,因地制宜发展“精品农业”。

    农村生态环境根本性恢复改善,是实现生态宜居的前提。关锐捷解释到,生态环境保护是一个系统工程,要制定切实可行的综合整治方案,以相应的政策和制度建立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实现“少投入、多产出、少排废、多利用”。

    农民的居住环境方便舒适安全,是生活富裕的标志。关锐捷强调,针对目前存在的“空心村”问题,应当统一规划设计、统一拆旧清理、统一建设标准、统一集资建造、统一管理服务,充分利用旧宅基地、闲置地、废弃地,提高现有建设用地的使用效率,加快对危旧房的改造和长期空置房的功能转变。

    传承优良传统是实现乡风文明的核心。重点工作放在挖掘历史文化、融合现代文明两个方面,关键是把继承与弘扬、发掘与培育、保护与利用有机结合,加强生态文明知识的普及和教育,强化教育引导、实践养成、制度保障,坚持全民行动、干部带头,从家庭做起,从娃娃抓起。

    促进农村生产关系适应性变革,是实现治理有效的关键。关锐捷指出,在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的进程中,不能忽略与农民、与集体经济组织的关系,要重新壮大集体经济,充分保障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经济收益分配权三大权益。

    关锐捷认为,要以智慧建设的理念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不以减少基本农田为代价、不以破坏生态环境为代价、不以损害农民权益为代价。
 
(文/华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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