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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主义农业的改革和发展,要有两个飞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6-21    资讯整理:华农网        
导读

中国社会主义农业的改革和发展,从长远的观点看,要有两个飞跃。

   中国社会主义农业的改革和发展,从长远的观点看,要有两个飞跃。
 
  1990年3月3日,邓小平同几位中央负责同志谈话。在谈到农业问题时,邓小平指出:中国社会主义农业的改革和发展,从长远的观点看,要有两个飞跃。第一个飞跃,是废除人民公社,实行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这是一个很大的前进,要长期坚持不变。第二个飞跃,是适应科学种田和生产社会化的需要,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发展集体经济。这是又一个很大的前进,当然这是很长的过程。农业问题要始终抓得很紧。农村富起来容易,贫困下去也容易,地一耕不好农业就完了。
 
  “两个飞跃”是邓小平晚年关于我国农业改革和发展作出的重要思考。根据邓小平的阐述,“两个飞跃”思想可以分为“第一个飞跃”和“第二个飞跃”。“第一个飞跃”早已实现,废除人民公社,确立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解放了生产力,使农村发生了巨大变化。此后,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中国放开农产品市场,取消农业税,对农民实行直接补贴,初步形成了适合国情和生产力发展要求的农村经济体制。“第二个飞跃”是“很长的过程”,目前中国农业正朝着高水平的集体化方向发展,发展势头不可阻挡。“两个飞跃”思想,是邓小平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
 
  邓小平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科学地指出中国农业发展的关键是发展生产力。而发展生产力、解放生产力,就需要变革生产关系,使生产关系适应于生产力的发展。废除人民公社,就是使生产力从“一大、二公”的生产关系中解放出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施,极大地解放了农村生产力,从而为发展高水平的集体经济打下深厚的基础。
 
  邓小平坚持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理,明确指出了发展方向是发展集体经济,从所有制的根本问题上确定了中国农业改革和发展必须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体现社会主义本质的基本原则一是“公有制占主体”,二是“共同富裕”。集体经济是生产资料公有制的重要组成部分,集体经济所有制具有社会主义的属性。此外,邓小平还实事求是地指出了集体经济有多种组织形式。这个论断完全符合中国农业改革和发展不平衡的现实。他曾指出:“在生产关系上不能完全采取一种固定不变的形式,看用哪种形式能够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就采用哪种形式。”
 
  邓小平“两个飞跃”思想,具有方向性、科学性、条件性、实践性,是中国社会主义农业现代化建设发展的战略选择,是农业改革和发展的顶层设计,是坚持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对中国农业发展的科学论断和规律性认识。
 
(文/华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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